想起
- 賴研
- 2019年4月8日
- 讀畢需時 1 分鐘
初識那年我們有的十九歲,有的二十歲,一起把真心留在當初某人某時某處。
多年後的重逢,後悔是一點也沒有的,遺憾也許有一些,醉了又醒,醒了又醉,以前自恃酒量好,其實只是未逢知己。
告別青春也不是太難,只花了四十年。預計要徹底醉倒的一天,最終是一壺林口的好茶斷了酒意。
半夜醒來,猶有宿醉,人世間最溫潤的總是少年時的情誼。只是想起某些不你的人,而你卻依然念念不忘,也是某種微微酸楚的幸福。
就當做一種修行,勉強為自己的糊塗找一個下台階也好,難得的糊塗需要年少的癡心才得以圓滿。
想起總是比遺忘好些。
ความคิดเห็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