進退無方
- 賴研
- 2023年7月13日
- 讀畢需時 14 分鐘
進退無方
蘇軾《江城子》
十年生死兩茫茫,
不思量,自難忘。
千里孤墳,無處話淒涼。
縱使相逢應不識,
塵滿面,鬢如霜。
夜來幽夢忽還鄉,
小軒窗,正梳妝。
相顧無言,惟有淚千行。
料得年年腸斷處,
明月夜,短松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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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森只有今天,後天和前天,發覺到自己這個狀況時他已經懂事,出於一種天生的直覺,他不敢告訴任何人,甚至他一度懷疑每個人也都一樣。如果每個人都一樣,所有不合理的事情也都有了合理的解釋。 他已經習慣這種生活的模式,其實他覺得也沒什麼關係,只是「今日事今日畢,明天還有新功課」這句話,對他就是百分之一百的生活鐵律。
林森醒來時,媽媽已經把包子饅頭蒸好,姐姐告訴他要快一點,今天她是值日生,擺完早點的攤子,她就要早一點到學校打掃教室。太陽在夏天起得很早,他幫著姐姐把豆漿跟米漿的鐵桶子抬上推車,媽媽已經把蒸籠整理完畢,爸爸收拾著廚房,頭也沒回的說,「放學後不要玩得太晚,早點回來幫忙。」,他回答「是」,這句話只是對他說的,因此只有他回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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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森到了學校,知道第一節課就要考算術,他有點緊張,還好今天算術考得很簡單,只是題目比較多。這種緊張來自於他知道自己沒上過課,也沒有寫功課,那是昨天的「他」上的課,寫的功課。大腦的結構很特別,似乎有相同的記憶區,可以記錄有關知識與學習的部分,但是有些部分顯然是有兩塊獨立的空間,記錄著感性的部分。
今天他覺得旁邊的「天真」十分可愛,連她西瓜皮般的髮型都很可愛。怎麼會有小女生的名字叫「天真」?不過也有男同學叫「聰明」的,那真的是一種冒險,萬一功課不好的話,經常就會十分尷尬。 他記得昨天「他」抓了一隻毛毛蟲放入「天真」的鉛筆盒裡,嚇哭了她。今天他刻意地放了一個小小的髮夾在她的鉛筆盒裡,髮夾是黃色的,上面有隻粉色的小蝴蝶,是他姐姐的。「天真」打開鉛筆盒時笑了,但是把它還給了他。「還給你姐姐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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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,大雄走了過來,拉他一起到福利社,「今天我想吃紅豆冰。」,大雄說,「昨天是你先吃,今天換我先吃。」
他買了一支紅豆冰,遞給大雄,大雄老實不客氣地吃了四分之三才遞還給他,他擺擺手說不要。「奇怪,你今天就比較不貪吃。」,大雄只用了幾秒鐘就把剩下的冰棒吞了下去。
他想,昨天「他」肯定把花生冰棒吃得津津有味。「昨天你跑得好慢,今天下午的決賽可以嗎?」,大雄看著他。他點點頭。
果然下午的一百公尺決賽,他輕輕鬆鬆地抵達終點,第二名的大雄離了他超過十公尺。「我就知道你昨天是假裝的,你還說不是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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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森回到家的時候,媽媽已經開始做包子,那是他每天都要幫忙的事,姐姐讀初中,要搭公車才能回來。他很小心翼翼的捏著包子的摺子,自己覺得十分滿意,媽媽也笑著說,「你看你只要用心,就可以包得很好。」
他知道「他」昨天肯定又沒有把包子包好,但是饅頭肯定揉得比較好。媽媽也發現了這件事,姐姐說他就是個「半調子」。
他知道自己比較會跑步,比較會國語,比較愛唱歌,「他」比較會游泳,比較會算術,比較愛美術。
他們都喜歡「天真」,但是方式不同。他經常想,「他」對於這種「半調子」的人生會不會跟他有一樣的困擾?
去年他的生日禮物是一輛綠色的塑膠坦克,有四個輪子,可以在地上走,但是不能夠遙控,他經常牽著坦克在房間裏模擬戰爭遊戲。「他」顯然不喜歡,「他」喜歡的是輪船,他經常看到「他」前一天畫的船,有軍艦,軍艦上還有煙囪跟大炮。 他今年的生日前一天,看到「他」留在圖畫上的一行小字,「今年我的生日禮物」。
他明白了,就跟爸爸媽媽說他今年要買一艘可以浮在水面上的軍艦玩具船。媽媽說有點貴,他就把撲滿裏的錢都拿出來,給了媽媽。
撲滿裏的錢大部份是他的壓歲錢,「他」存的很少,應該都是在過年前買了沖天炮跟糖果之類。他不喜歡沖天炮,糖果他只喜歡椰子糖。第二年,糖果就都是椰子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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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森開始寫日記,這是一個聰明但是麻煩的方法。他的日記寫得很清楚,在小學畢業典禮那天,他的日記是這麼寫的,
週六:「今天是畢業典禮,我們一起拿到了市長獎,獎品是一本英漢辭典和白金牌鋼筆。辭典我們一起用,鋼筆就給你好了,我用原子筆就可以。爸爸和媽媽送了我們一輛單車,沒有變速的功能,有點可惜,不過是你喜歡的淺藍色。」
週日:「謝謝,你也可以騎。但是騎完要擦乾淨。」
週一:「我今天騎著單車,載著大雄去虎頭山,下坡時看到天真,一時沒有注意就摔跤了,大雄摔得四腳朝天,我還好,不過單車沒有受傷。」
週二:「白癡,手很痛,游泳很不方便,揉饅頭時沒辦法出力。」
週三:「非常抱歉,今天到前街的跌打損傷國術館仔細地包紮好了,暑假結束前就可以恢復。洗澡時不要碰到水。」
週四:「今天不洗澡了。」
週五:「好的,我今天穿了你喜歡的白色球鞋和黑色球襪,只能用左手運球和投籃,結果可想而知。大雄說奇怪,怎麼左手比較厲害,我說我偷偷練的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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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森考上了市裏的私立中學,大雄和天真也都考上了,那一年的暑假大家都很開心。
第一次月考,他的國文成績是九十九分,國文老師說作文不能夠滿分,還把他的文章貼在學校的公佈欄。
「他」那天的日記寫著,「恭喜你的文章被貼到公佈欄。明天要考最大公因數及最小公倍數,祝你好運。」
第二天,他的日記是這麽寫的,「抱歉,證明題沒寫完整,我以為只有計算題。不過英文我背完了,明天抽背應該沒問題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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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不喜歡吃便當,「他」喜歡。媽媽常常抱怨,為什麼有時便當會吃光光的,有時候會剩下一半。他經常搭5:45分的客運,喜歡坐在司機旁的第二個座位,把窗戶打開。天真都在第二站上車,上車前都會跟他招招手,然後坐到第一個他幫她佔好的位置,兩個孩子都覺得很幸福。
「他」就不同,「他」經常搭六點那班車,跟大雄打打鬧鬧的一路到學校。 天真曾經問他,為什麼有時候趕不上5:45分的車,他都紅著臉推說有時候出門太晚了。
「他」也在日記裡抱怨,「天真那裡可愛了?我不懂。」
他只寫了一句,「有一天你會懂的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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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初一的班際籃球比賽裡,他和大雄都是主將,大雄發育得更早,已經有了喉結和小鬍鬚,是班上的中鋒。有一天比賽完畢,大雄問他,為什麼今天快攻時他都從左邊,昨天卻都從右邊, 「那邊順就那一邊啊!」,他隨便搪塞地說。
「你連投籃都是用左手。」,大雄緊追不放。
「進了就好,左右手有差嗎?」 「那你明天決賽用左手。」 他在那天的日記寫道,「你左手要練一練啦!拜託。」
決賽時,「他」刻意用左手,被超了不少球不說,關鍵快攻還吃了火鍋。「是你自己該練練右手吧!」,「他」這麼在日記上寫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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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三時學校把七個班級成績最好的學生集合到一個班級,天真,大雄,林森三個人又同班了。大雄長得相貌堂堂,加上籃球打得有板有眼,當上了班長,林森依然是個「半調子」,天真可愛的模樣依舊,少女情懷讓她對林森存在著夢幻般的感覺。
天真的旁邊有一位她這幾年的好朋友,名字也很簡單,劉昀。劉昀有一種很特別的氣質深深吸引著旁邊的男生,包括林森。由於座位是男女交錯排列,劉昀與天真正好一左一右把林森夾在中間。每次隨堂考試,老師經常是交換試卷,林森不是改劉昀的考卷就是改天真的考卷。
劉昀的成績很好,林森改她的卷子十分輕鬆,更多的時間他都在欣賞她的文字或算式。改天真的卷子就比較累,有許多地方要訂正,或者畫紅色的圈圈。如果是「他」就會在紅色圈圈外加上一個問號,第二天天真就會用她的大眼睛瞪他。
那一天他的日記這麼寫的,「天真不喜歡你在考卷上畫上問號,以後就別這樣胡鬧了!」「他」第二天沒畫問號了,改成驚嘆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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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心裡慢慢有了另一個女生的影子,不知不覺他也改搭六點鐘那班客運,大雄很開心,雖然不知道為什麼?天真經常在交換閱卷的時候投過來詢問的眼神,他無法迴避她清澈的目光,只能迅速地低下頭去。
在跟劉昀交換試卷時他感到一種難以形容的幸福,看著她娟秀又不失個性的字跡,他總是可以幻想她專心致志的努力神情。經常自己剛才考試不會的題目,在閱卷時他會非常專注,只有短短的幾秒鐘可以記住劉昀的解答,幾乎他可以做到過目不忘。
漸漸地他的成績進步了,大雄感到驚奇,常常問他最近是不是吃了什麼靈丹妙藥?他不知道如何回答,在日記中寫下這樣的的感覺,
「最近讀書好像比較融會貫通,以前還需要刻意複習的部分,現在似乎能舉一反三。你覺得呢?」
第二天,「他」這麼寫,「因為我都讀到晚上兩點,天下沒有白癡的午餐。」
「白吃啦!白癡。難怪我醒來頭還是昏沉沉的。」,他這麽回。
### 班際籃球比賽,他們班上的男生只有其他班的一半,女生也是,卻都進入了決賽。他比賽時會特別注意劉昀是不是也在啦啦隊中,天真活潑開朗,是天生的啦啦隊,每次他在快攻時,都會帶頭大喊,
「林森,林森,輕鬆得分。」
他經常在上籃時,迴避自己的慣用左手,而是到籃底時用右手反手勾射,對手以為他是故意耍帥,第三次時就不客氣的給了他一個大飛機,重重的坐在他的身上。他的右手因此受傷,短暫下場休息後重新上陣,上場前他尋找劉昀的目光,卻沒有發現。他心想無論她有沒有在場,他都要好好把握當下。
天真的聲音依然清晰響亮,他幾次漂亮的過人切入,急停,乾淨俐落的中距離投籃,把對手耍得一愣一愣的。大雄如有神助般的搶奪防守籃板,他迅速接球後快步上籃,以他慣用的左手輕鬆挑籃得手。場邊觀戰的呼嘯聲排山倒海,連高中生也聞聲而來,把籃球場圍了好幾圈。
天真在男生組決賽後,在歡呼的人群中找到他,第一次不避諱的拉著他到了旁邊的場地,原來女生組的決賽馬上就要開始,人群齊刷刷的轉移到旁邊的球場。
練球已經結束,他看到劉昀神態自若的站在場中,球衣背號是七號,他是五號,他覺得有點可惜,也不知道可惜什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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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昀喜歡籃球,個子不高,一頭短髮,搶不到籃板球,但是總能撿到些別人撿不到的球。她特別會發動快攻,總是能把撿到的球迅速的運過中線,傳給最能夠有機會得分的球員。傳完之後,就會跑到一個沒有人注意到的位置,球如果沒進,就會落在附近。
她似乎對投籃沒興趣,更有興趣的是助攻。別的女生在場上經常會大呼小叫,劉昀則完全相反,耐心的組織一次又一次的進攻,導球到最後一刻才送出得分。
對這群整天趴在課桌前的小女生而言,這無疑是最省力有效的進攻方式,如果說男生組是力量的角逐,女生組則是智慧的競賽,比數創新低,以難以置信的20:15獲勝。
他在場邊觀戰,眼神第一次可以毫無死角的跟隨著她蝴蝶般穿梭的身影。想起上學期的一次數學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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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次數學課只是一次複習,主題是「質因數分解」。「簡單的說,所有的整數都可以化解成質因數的連乘積。你們初一就學過了,有什麼問題嗎?」,老師問大家。
劉昀舉手,大家把目光投向她。 「一定要從小的質數分解嗎?還是可以從大的質數開始?」,她問。
老師一下子沒有瞭解她的問題,「應該沒有甚麼差別,結果都一樣。」
他不知道那裡來的勇氣,也舉了手,「老師,會有差別,解題的速度會不一樣。」
劉昀第一次把臉龐轉向他,用一種特殊的目光。他沒有看劉昀,可是感覺到臉上的灼熱感。
「林森,不會差很多吧!最後的答案會一樣。」
「老師,我可以證明速度會差很多。」,劉昀用挑戰的語氣。
「好的,劉昀是吧?妳跟林森上來試試看。」
老師在黑板上寫了一長串的數字,可能他也動氣了,數字有十幾位數,而且是奇數。
他還在想,劉昀就說話了。 「老師,這一題不用做了,這個數字本身就是質數。」 老師說,「哪有這麼巧的?同學們都試一下。」 五分鐘後,同學們紛紛放棄, 「老師,真的算不出來啦!」 老師又堅持了幾分鐘, 「好吧!這個問題老師想想,下次上課再給大家解答。」 正好下課鐘響,同學們都鬆了一口氣,老師也是。 「那今天的隨堂考試就不考了,考卷帶回去做,明天上課對答案。」 課堂上一陣歡呼。
那一天晚上,他在日記上寫道, 「你知道最大的質數是多少呢?」 「鬼才知道,知道這個有什麼用呢?你不會喜歡劉昀了吧?」,「他」這麽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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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師沒有黃牛,第二天上課跟同學們花了一堂課的時間解釋了「孿生質數」,還特別強調這還是一個數學的未解之謎,他在黑板上隨手寫的那串數字,居然正好就是質數,離它最近的質數也是個天文數字,老師還做了一個比喻,如果把數字換成距離,都到銀河系的邊緣了,最後問劉昀, 「劉昀,妳怎麼知道是質數呢?」
劉昀揚起頭,「我以為老師知道是一個質數,故意考我們的。」,然後就把頭低下去,低下去之前看了林森一眼,林森這一輩子沒有忘記過劉昀眼神裡神秘的悲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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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一年的秋色十分燦爛,每一個人都如願的考上第一志願。放榜的那天,還組織了一次北海岸旅遊,許多同學都去過野柳,林森和大雄沒去過,但是說實話沒有太多心情觀賞風景,大家嘴上都不說,惦記的還是下午三點的放榜。
按照模擬考的成績,林森還蠻自信可以如願以償,大雄有點忐忑,他的姐姐們一位是中山女高,一位是景美女中,他是長子,家裡父母對他的期望頗深。
林森想的是另一個人,劉昀在模擬考的最後階段,成績直線的往下掉,到學期快結束,已經在女生排行榜的十名以外,交換閱卷時,有些很直覺的題目她也粗心地答錯。
甚至在數學考卷的背面,出現了很多奇怪的運算式,林森完全看不懂,但是他很清楚,這些運算式與這一次的考試無關。他仔細地回憶,一切的改變就是在那一次的「孿生質數」的討論之後。
劉昀似乎陷入一個思考的泥淖而不可自拔。「他」曾經在日記裏這樣敘述,「劉昀今天在國文考卷上寫一些奇怪的句子,例如:質數存在的意義是什麼?只是為了尋找孤獨嗎?」
他當時在日記裏寫下他的觀察,「前幾天數學課時提到質數的問題,劉昀應該只是有感而發吧!女生的頭腦想的事我們是很難明白的,還是好好讀你的理化吧!我可不想被你拖累。誰知道是你還是我要考這一科呢!」
「他」在第二天的日記回答是,「我算過了,高中聯考那天,理化是你要考,哈哈哈。英文就靠我啦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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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榜時林森先找到自己的名字,大雄也找到自己的名字,開心的抱著林森。林森掙脫了他,在人群中找到天真,天真緊張的看著榜單,最後確定自己金榜提名後還喃喃自語,「會不會有人跟我一樣名字啊!?」,林森拍拍她,想起儒林外史裏「范進中舉」的故事,故意嚇她,「准考證號碼好像不對!」,藍天真急忙掏出准考證一個數字一個數字比對完,才放心地說,「真的是我。」
林森問,「妳的好朋友呢?」,天真回答,「她今天沒參加郊遊。」, 「我當然知道,我是問她考上了嗎?」,林森有點緊張。
藍天真帶他擠到第一排,指給他看。劉昀不但上榜了,而且排名非常前面,竟然是班上女生的第一名。林森有一種被捉弄的感覺,原來劉昀模擬考是隨便考的。 但是為什麼她要隨便考呢?他不明白。
「那妳趕快告訴她吧!妳有她家的電話嗎?」,林森問。 「沒有,她家沒電話。」,天真回答,「不過她跟我說有沒有上都一樣。」 「怎麼會一樣?」,大雄在旁邊插話。 林森沒說話,心中有一種很奇怪的感覺,但是這種感覺太過於詭異,他甩甩頭,沒有繼續想。
大雄想在榜單前拍照,說要拿回去沖洗給大家留念,但是人實在太多,最後放棄了。
林森停留在劉昀的名字前面,站了很久很久,好像要看穿這兩個字後面到底藏了什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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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在劉昀出事的第二天,林森早上醒來準備上學,姐姐提醒他今天是星期天,他非常吃驚,到了晚上,他在日記上寫下這樣的字句, 「我今天醒來時發現竟然是星期天,你跑到那裡去玩了,忘了回家嗎?以後是不是都要我一個人生活?你不是在開玩笑吧?」 「他」也走了,是不是「他」跟劉昀串通好的呢?
就在在一天,林森的青春就消失不見,心靈穿越般直接進入暮年。也就在那一天他失去愛一個女人的能力,如此徹底的失去。
多年之後,林森依然想著,如果時間回到那一年,他一定會在那一個暑假去找她,也許想說的依然說不出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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慢慢的記不清楚當時發生的情節,那些是真實,那些是別人口述拼湊的。火車的汽笛聲,鐵道上另一個人影。記得的是從車站到她的隱身之處,那條今天或許不存在的蜿蜒小路。
這條路在高中時走過無數次,那時墓碑還是新的,字跡是血紅色的,刻著她的名字與籍貫,好像說明着芳魂歸處。有一次出了火車站雨就下了,他戴著高中生的大盤帽,穿著學校的夾克,雨越下越大,路越走越泥濘,夾克慢慢濕透…路人用奇怪的眼光看著他,不明白他特殊的自我療癒儀式。 ### 一九九零年的秋天,林森開著車子繞了幾圈,始終找不到。最後停車在一個雜貨店。 「前幾年道路拓寬,都遷走了。」老闆說。 「遷走了,遷那裡去了?」 「你問我,我問誰? 我又不是管區。」
那年九月,他基於一種逃離現實的心態,還是選擇到了陰晴不定的倫敦。把她留在某個不知道的地方。還有風裡。
感覺到有一種悲傷的無可抗拒,是在十六歲那年的秋天。九月對他一直是一個悲傷的季節開始。悲傷讓一個人早熟,明白無常的迅猛,也許是一件好事,如歌中所吟唱的對生命的無法抗拒有種尊敬與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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