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心:戀夏500日
- 賴研
- 2020年1月27日
- 讀畢需時 8 分鐘
鏡頭後的真實人生 第二十一章

[節錄自維基百科]
這部電影採用非線性敘事手法,穿插講述了Tom和Summer500天的情感故事。以下梗概是按時間順序整理後的版本。
1月8日,Tom Hansen結識了上司的新助理Summer Finn。學習過建築師課程的Tom現在卻在一家洛杉磯的賀卡公司當寫手。一次卡拉OK聚會之後,Tom的同事McKenzie揭發了Tom對Summer有好感的秘密。後來的幾個月中,Summer和Tom越來越親近,可Summer卻明確地和Tom表態,稱自己不相信真愛,更不想交男友。
Tom帶Summer去了洛杉磯他最喜歡的地方——一個可以俯瞰眾多高樓的平台,儘管視線所及充斥著不少停車場。約會進行幾個月後,Tom和一個同Summer搭訕的男人打了起來。這也是Summer和Tom第一次吵架的緣由。在第290天,Summer和Tom在看完電影《畢業生》之後分手了——因為Tom覺得這部電影展現了真愛。Tom無法接受這個慘痛的事實,他的朋友不得不打電話請Tom的妹妹安慰他。
Summer辭職了。Tom的上司認為他悲傷的情緒不再適合在喜慶的地方工作,把他調到了悼謁部。幾個月後,在Tom的同事婚禮上,Summer和Tom又遇見了。他們共舞了一曲,Summer更接到了新娘捧花。回家的路上,他們同乘一車,Summer邀請Tom參加在她家的一個派對。在那場派對上,Tom發現Summer戴著訂婚戒指。震驚之餘,Tom悻悻離去。隨後的日子,Tom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沮喪,每日渾渾噩噩。終於有一天,他宿醉未醒,便回了公司,遞交了辭呈。他定下了目標——當一名建築師。列下應聘公司名單後,Tom開始參加各種面試。
在第488天,Summer 在曾經一同俯瞰全城的地方再次遇見了Tom。促膝長談之中,Tom解釋了他對她的種種不理解,但最終還是選擇祝她好運。12天之後,5月23日,一個星期三,Tom去參加了一個招聘會,遇見了一個應徵同一職位的女生。進去面談之前,Tom約她結束後一起去喝咖啡。當他問起她的名字的時候,她說道:「autumn」。

@仙人掌的音樂故事@
人生中付出最真實的部份會讓你留下最美好的回憶,包括最後不捨與遺憾。
對的時候遇到對的人難度太高,比較可能的是維持自己的本色與風格,靜待有緣人。
「將就」與「講究」決定了人生終點的自我感覺。行走江湖莫要把自己也唬弄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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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有時是問,有時候是不問,問與不問之間藏著的就是所謂的溫柔。
你有你的期待,我有我的夢想,方向不同,地球終究是圓的,也許我們在山路相逢,也許在大海相逢。相逢時也許是一個擁抱,也許是交換一個眼神,繼續各自的人生旅程。
期待找回人間最珍貴的溫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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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在不同的階段對世間的一切多多少少會有解讀的差異。
父親比母親足足大了十歲,在那個兵荒馬亂的年代實屬正常。在我這個年齡,父親匆匆忙忙的辦理了退休,與同村子的叔叔伯伯們像當年集體來到寶島一樣,回到粵東的崇山峻嶺中。所有的嬸嬸跟媽媽一樣,都緊跟著六七十歲的老先生,第一次跟婆家見面既要顧及禮數,也不能失去了身份。
有的老先生在老家還有元配,當時留下的孩子多已忘了父親模樣,但是由於這層關係,年輕時沒少吃苦受累。風塵僕僕的異鄉客,鄉音未改,四十多年不見,兄弟姐妹相見恍如隔世。
父親有位童養媳的姐姐,原來是要準備嫁給父親的,世事無常,父親對她多少有些歉疚。她倒是十分坦然,人生若夢,她說再見到父親也就可以對祖父母交代了。
情愛二字在亂世本是奢侈卻又為人性裏的必須,纏綿悱惻或雲淡風輕,俱屬不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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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之間其實沒有任何一分鐘以上的故事,只剩下我記憶裏殘存的畫面。而同一個畫面在妳的記憶裏也許完全未曾留下過。
然而我一直很注意聽別人說起妳的大大小小的事,這些事我完全不知道,當然也無從瞭解真假,可是似乎也不防礙在想像中走完情節。
那天妳突然隔著太平洋傳訊息給我,說到妳在看歌劇「浮士德」時淚流不止,突然一陣心痛,既不知道妳為何淚流,也不知道歌劇為何?
告訴妳第一次遇見時即刻意保持距離的原因,妳也許懂得,多半妳不是真的懂。我們這一代的人被人生教育得必須隱藏情緒,知道得不到的,最簡單的表達就是我不喜歡。
感覺妳似乎有些獨自芬芳的落寞,因而嘗試安慰妳,也許這些話四十年前就該說,晚了這麼久,我幾乎忘了妳的模樣。
騙妳的,我真的依然記得妳慧黠任性的模樣,即使已經忘了當時自以為是的青春。時光荏苒,回到當初我依然只能說我沒有,我不是,我不在乎。
沒有妳的出現,我的青春會有一大片留白,猶如被某種原因撕破的日記本,消失的那幾頁都是與妳有關。只有撕的人明白實情,總是不願說,不想說,不能說。
簾外雨潺潺,春意闌珊。
羅衾不耐五更寒。
夢裡不知身是客,一晌貪歡。
獨自莫憑欄,無限江山,別時容易見時難。
流水落花春去也,天上人間。
李煜《浪淘沙令·簾外雨潺潺》
初中時國文老師教了我們這首李後主的詞,那時候不明白以後會想起誰?
幸好再遇見了妳,一切似乎也就清楚的有了歸處。撕掉的日記就用這一段貼回去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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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群人喝著啤酒,他說著他與妳的故事。裏面有一段妳出國前,他送妳吹風機的場景,由於種種難以言說的原因,他只能遠遠的看著,無法親自把臨別的禮物給妳。
花甲男人談起一生最愛難免加油添醋,情意真摯卻是不變的主軸。席間有人問起,為什麼當時有這麼多男生喜歡妳,有的人說出來了如他,有人一輩子沒說如某。
說與不說下場皆然,差別是說的人四十年後可以高談闊論,沒說的人只能喝著一杯杯冰涼的台灣啤酒感歎著,還是台啤青仔尚好。
只是今天有點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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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1990 八月》
死,一般人是忌諱的。感覺到死的無可抗拒,是在十五歲那年的秋天。
想起多年前,只在一天的時間,青春就消失不見,心靈穿越般直接進入暮年。也就在那一天我失去愛一個女人的能力,如此徹底的失去。
如果時間回到那一年,我會在那一個暑假去找她,也許想說的依然說不出口。
慢慢的記不清楚當時發生的情節,那些是真實,那些是別人口述拼湊的。火車的汽笛聲,鐵道上另一個人影。記得的是從車站到她的隱身之處,那條今天或許不存在的蜿蜒小路。
這條路在高中時走過無數次,那時墓碑還是新的,字跡是血紅色的,刻著她的籍貫,四川萬縣,好像說明着芳魂歸處。有一次出了火車站雨就下了,戴著高中生的大盤帽,穿著學校的夾克,雨越下越大,路越走越泥濘,夾克慢慢濕透…路人用奇怪的眼光看著我,不明白我的自我療癒儀式。
開著車子繞了幾圈,始終找不到。最後停車在一個雜貨店。
「前幾年道路拓寬,都遷走了。」老闆說。
「遷走了,遷那裡去了?」
「你問我,我問誰? 我又不是管區。」
那年九月,我還是到了陰晴不定的倫敦。把劉臻留在某個不知道的地方。
還有風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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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經在這個路口來來回回,獨自騎著一輛綠色的高把手單車,後來她加入了,單車是藍色的,輕巧可愛,她也是。她彈完了琴,我在夜色中陪她橫過整個府城,從東邊到西邊,然後再一人騎回租房,延著小東路,一點都不累。
之後她在學校附近租屋,我找她時從樓下大聲叫她的名字,幾次下來,她說這樣挺難為情,我遂靈機一動,從此之後我抵達時,就在樓下大聲的喊自己的名字,她聽到了從樓上把窗戶打開,以示她知道了。然後急急忙忙跑下來,像隻快樂的小鹿。
她才大一,原文書對她是一個非常大的困擾,尤其是數學。我已經大三,正是電機系的重頭戲,不過愛情絕對比學業重要。我自願的陪著她到數學系上課,有實質目的也有政治意義。她的頭腦極好,屬於舉一反三那種,重點是需要我幫她把一找到。上微積分時,我還會主動發問,老師不知道我是旁聽插花來的,還會熱心積極的回答,想來很久沒有這麼上進的學生了。老師後來問我怎麼只來上課,不來參加考試? 班上同學都對著她笑,老師也就明白了。
護花使者行動的範圍越來越遠,陪她到興南客運車站搭車,陪她搭車到她台南鄉下佳里小鎮的家,她父親不大理我,媽媽每次見到我都問我吃飽了嗎?
我幾乎忘了自己還是個大三的學生。陪著她騎著機車,開始是她載著我走遍台南沿海的小鎮偏鄉收帳,那些地方的地名都很有特色,如蚵仔寮,漚汪之類,慢慢的路我都熟了,換我載她。她媽媽是自助會的會頭,每天中午都要在客廳標會。對我這個公教人員子弟真是非常特殊的體驗,有的家庭竟然可以這樣維持生計。
她會帶我到糖廠吃冰,遠遠的空氣裏就有蔗糖那種溫暖的味道。夕陽從糖廠的煙囪之間緩緩墜落,我們並肩席地而坐,等待月亮上來,戀愛中的人做什麼事都不奇怪。
一學期下來結果相當慘烈,總共當了三個主科,電子學,控制工程,量子力學,差點被趕出學校。
有件事我挺納悶,終於忍不住問她。收到的會錢為什麼要五六天,甚至一星期才給標到會的人? 她是數學系的不可能不懂,這只是算術問題。互助會的會頭之間還有互助會,其實就是互相周轉的機制。沒多久大會頭周轉不靈,相繼倒會,跟雷曼兄弟事件一樣,只是發生的地點是台南的濱海鄉鎮。
她負責收會錢,鄉下人雖然純樸,但是草根的土性還是很強,什麼惡毒的話都會說出來,當著你的面,毫不掩飾。
我當時非常天真的帶著她回北部,那是她第一次到我家。我開口跟父母借錢救急,結果可想而知。第二天一早,我送她搭第一班車回南部,她沒有哭,我也是,心中明白了什麼是欲哭無淚。老實說,那時如果要我搶銀行我都敢。
然而我在那段時間明白了許多以前不明白的事,現在想來實在夠傻,但是一種被對方的愛徹底包圍的幸福感,每個人的一生只可能有一次,是她一點也不少的給我的。
戀愛坎坎坷坷,婚姻風風雨雨,我們沒能走到第三個七年。分手的那一天,她依然平靜一如既往,捨不得說我,似深似淺的說,你只適合當一個朋友。我們始終沒有吵過架,臉紅過都沒有。
曾經在多年後夢見她,依然長髮及肩,倔強的嘴唇,清澈如水的眼睛,問我要不要跟她一起去漚汪收會錢。我載著她,她的手一如以前緊抱著我,每一個細胞都被喜悅完全充滿。
生命會給每一個人一段最真的幸福,雖然只是曾經。而曾經有如這個路口,依依東望已然陌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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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須多年醞釀,感情也是,一時是非功過,當時也許情緒澎湃,多年以後多為小菜一碟,適合下酒,權充談資,那麽當年的捨不得或放不下的到底是真是假? 彼時為真,今日為假嗎?或是彼時即為假,誤以為真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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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識那年我們有的十九歲,有的二十歲,一起把真心留在當初某人某時某處。
多年後的重逢,後悔是一點也沒有的,遺憾也許有一些,醉了又醒,醒了又醉,以前自恃酒量好,其實只是未逢知己。
告別青春也不是太難,只花了四十年。預計要徹底醉倒的一天,最終是一壺林口的好茶斷了酒意。
半夜醒來,猶有宿醉,人世間最溫潤的總是少年時的情誼。只是想起某些不你的人,而你卻依然念念不忘,也是某種微微酸楚的幸福。
就當做一種修行,勉強為自己的糊塗找一個下台階也好,難得的糊塗需要年少的癡心才得以圓滿。
想起總是比遺忘好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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